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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社会老大杨某昨日被重庆市公诉机关提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七项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杨某涉黑团伙组织案准时开庭。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庭审有7名公诉人和9个辩护人。

  黑社会老大杨某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聚集成员吸毒、酗酒、嫖娼来控制组织成员。规定组织成员对组织安排的事不能互相打听,并通过一定纪律来管理组织。为壮大组织实力,采取受雇杀人、暴力收债、强迫交易、放高利贷等手段聚敛钱财,以支持组织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杨某为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为暴力工具,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

  公诉机关提提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强迫交易罪追究被告人杨某刑事责任。

杨某简历:

  杨某,男,35岁,1974年生,重庆市渝北区人,小学文化。2005~2009年,杨某纠集负案在逃犯曾川、刘某、简某,刑满释放人员刘某,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等人,在重庆市主城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不久即成为横行重庆市的众多黑恶团伙的首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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