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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

  “我无罪,却被通辽市科尔沁区警方关押504天后释放,释放后也不给我任何说法。”2009年12月中旬,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人王建国倾诉自己的遭遇,他没去过通辽市却被警方认为在当地实施了诈骗。

王建国被抓巴图被批捕

  2008年3月10日,王建国夫妇在宁城县变卖了房产,来到呼和浩特市,住在大女儿王某某家。同年4月21日17时许,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巴图、包单丰等人,突然将王建国带走讯问,三天后被刑拘。

  2008年5月30日,经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王建国被逮捕。令王建国感到哭笑不得的是,逮捕通知书上被逮捕人的名字竟然是执行逮捕任务的警察:“巴图因涉嫌诈骗罪,经科区检察院批准,于2008年5月30日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科区看守所。已电话通知王某某。办案人:巴图、梁建杰。”

张冠李戴卷入诈骗案

  那么,科尔沁区警方为啥要抓捕王建国呢?这还得从发生在科尔沁区的一起诈骗案说起。

  通辽市乾丰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凤娇于2008年向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2007年9月19日,王凤娇通过通辽市春雷配货站老板冷丽丽,找到一辆车牌号为蒙D27758的货车,让这辆货车将乾丰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29.28吨废铁,运送至辽宁省抚顺市的一家公司。可是,直至2008年4月16日,抚顺市的那家公司也没有接到这批货,司机失踪。

  春雷配货站提供给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一份托运单上显示:负责托运这批废铁的大货车司机签名为“王建国”,住址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房产8号楼,填写的车牌号为王建国曾经驾驶过的大货车蒙D27758,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也确实是王建国的身份证号码。不过,王建国始终不承认托运单上的签名是其本人所写。记者也发现,托运单上的“王建国”3个字与王建国在多份材料上的签名有很大出入。

  就因为托运单上的这个“王建国”,王建国就与发生在科尔沁区的这起诈骗案有了扯不清的关系。虽然,王建国一再声明,并且证明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营运执照副本等手续在2007年8月曾经被盗,但最终也没有能够摆脱被捕入狱的命运。

获释后仍被监视居住

  警方在办案中,当事人冷丽丽也认为被警方通缉的王建国与被抓捕的王建国无论从年龄还是长相都相去甚远。

  值得注意的是,王建国还提供了自己在案发时不可能在现场的直接证据,案发当天他在天津市的杨村卸货。

  2009年9月4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裁定书上称:“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在诉讼过程中,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要求撤回起诉。本院认为,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的撤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王建国说:“2009年9月9日18时40分,科尔沁区检察院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将我释放,释放时我虽然多次要求办理释放手续,均遭到拒绝。就这样,我被关押长达504天后,稀里糊涂地就被释放了。时至今日,我仍被监视居住。”据北方新报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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